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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139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3-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文物 | 发布日期:2026-03-09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 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 号)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我县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文物线索征集、实地核查、数据采集、专家评审、合规认定等全流程工作。
经普查核查、专家审核、依法认定,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兴旺唐王庙”等105处文物遗存,其中“同福北遗址、兴旺唐王庙”等8处已公布为县保,不再做重新公布,现已全部登记入册,列为县域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对象。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县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现将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次公示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正式纳入常态化文物保护管理名录。
联系电话:0355-8321005
地址:长子县文物保护中心(长子县东大街89号)
附件:长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单
长子县文物保护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