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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333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5-28 |
发文机关: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我县第一批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名单的公示 |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日期:2025-05-28 |
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我县第一批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名单的
公 示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非遗工坊建设工作,按照《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文旅发(2022〕69号)文件精神,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联合开展了长子县非遗工坊申报评选工作。经自愿申请、乡镇初审、实地考察、县级评审等环节,拟定小河豆腐制作工坊、潞仙酒酿造工坊为我县第一批非遗工坊。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8日—6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长子县丹朱镇南大街222号
邮政编码:046600
联系电话:0355-8322316
电子邮箱:zzxwgj@163.com
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子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