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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255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10-09 | |
| 发文机关: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我县重点优抚对象体检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10-09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属、老复员军人、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进行身体检查。
要求各乡镇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自己乡镇对象的体检工作,为避免在外地的对象不能按时体检,需各乡镇服务站提前沟通联系,务必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如因未通知到对象本人没按时完成体检的,各乡镇自己负责。
体检地点:长子县中医院、长子县人民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3-5日内清淡饮食,体检前一天12点后禁食禁水。携带身份证、优抚证、体检卡进行登记。
注:各乡镇按时到局里领取对象体检卡。另如有少数重点优抚对象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的,乡镇服务站出具行动不便证明,可向医院申请安排专车接送。
接送对象由乡镇服务站同志统计然后和医院联系,一次性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