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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572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8-15 |
| 发文机关: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0-08-15 |
| 有效性:已失效 | 失效日期:2021-01-01 |
局机关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1日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5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共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38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共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33号)和《长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共工作的通知》(长子政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服务退役军人为宗旨,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高效衔接。
(二)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安排部署。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强化与“中国长子”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四)抓好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培训计划,采取以会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五)强化指导监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予以表扬。
四、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文件起草单位应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于报批前送相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备案。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要逐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防止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逐年压缩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文件的数量。确需不予公开的,经保密机关视情况转为涉密文件处理。
应受理的公开申请涉及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历史文件时,应有起草单位向受理公开申请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出具公函,确定公开属性并说明理由。已经移交档案馆的,可以告知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各股室、局属单位要加强内部流程机制建设,按照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顺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要做好风险控制,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期限、答复类型、答复方式等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三)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1、明确解读主体。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成文过程中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政策与原文件同时审核签批,信息形成之日及时公开。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件,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非政策性文件不需解读的,要在文件报审时予以说明。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类上级文件要密切关注及时获取,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形成政策解读材料予以公开。定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清理结果在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2、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等。以文字形式进行解读的,应当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鼓励采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四)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
1、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回应机制,严格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2、优化政务舆情回应方式。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主动适应公众参与需求不断提高的新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各类政务舆情加强研判,根据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避免自说自话。(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系列重要指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科学安排,注重效果。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抓住中心,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认真执行县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规划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凡属制度条例、政策法规内规定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均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务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