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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057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02 |
发文机关:长子县商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商务局关于征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的通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02 |
全县商贸服务业广大市场主体:
为加快推进我县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客观体现我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一、征集对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商场超市、百货家电、生活家居、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加油站、珠宝、汽车、生产生活资料、煤炭等批发零售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在统计部门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库内的除外。
二、征集标准:
1、住宿餐饮业(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
2、零售业(商场超市、家电家居、加油站、珠宝、汽车等行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3、批发业(煤炭、建材等大宗物品批发)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
三、奖励政策:符合征集标准且经统计部门审核办理入库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省市县相关奖励和优惠政策(详情可到县商务局咨询)。
四、入库所需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请全县商贸服务业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准备企业入库资料,符合征集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请于12月6日前与县商务局对接联系。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8330098
长子县商务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