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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493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0-15 |
发文机关:长子县商务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加力支持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0-15 |
全县各家装消费品销售市场主体:
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根据省市商务部门通知精神,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参与市场主体。
一、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时间
启动时间以市商务局通知为准,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二、补贴范围为家装消费品,重点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品。具体为以下四个方向、九种类型的消费品:
(一)旧房装修方向:1、地面类:瓷砖、地板、石材等;2、墙面类:壁纸、壁布、涂料、墙板、软(硬)包、门窗等;3、吊顶类:铝制吊顶、PVC吊顶等;4、家具类:沙发、茶几、餐桌餐椅、床、斗柜边柜等;5、软装类:窗帘、地毯、灯具等;6、全屋定制类:定制橱柜、衣柜、书柜、榻榻米等。
(二)厨卫等局部改造方向:7、厨卫类:橱柜、马桶、花洒、浴缸、浴室柜、面盆龙头、淋浴房等;
(三)适老化改造方向:8、适老化改造类:防滑砖、防滑地胶、扶手、下压式门把手、闪光震动门铃、淋浴椅等;
(四)智能家居方向:9、智能家居类:智能开关、智能门铃、水系统等;
三、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产品,按照剔除商家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参与活动市场主体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长子县登记注册、纳税,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从事《山西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的通知》适用补贴产品销售、在长子县内具有实体门店的商户。家装消费品市场或商管公司(如有上级法人企业,须经其同意)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加活动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鼓励、支持活动期间进行统一收银,强化风险管控和服务消费者能力。
(二)具有销售经营相关产品的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物流配送、安装调试及保修维护、逆向物流等综合及售后服务体系,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产品销售发票(每件产品需单独支付结算,销售主体需为每件产品单独开具发票)。
(四)具备与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遵守本次活动补贴规则,具备一定的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接受过程结算。
(五)近2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六)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按要求向市、县商务部门提供活动实施期间台账资料。
具备以上条件的家装消费品销售市场主体均可积极申报参与活动,具体要求可到县商务局咨询。请有意参与的市场主体于10月16日下午6时前到县商务局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申请资料,最终以市商务局审核确认为准。
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活动期间根据开展情况可补充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355—8330098
王女士:15234570616
长子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14日
长子县商务局关于转发《长治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2024年度加力支持家装消费品“焕新”活动参与销售主体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