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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109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水利局关于“河道两岸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 发布日期:2025-12-11 |
尊敬的崔玉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道两岸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在河道保护区合理范围内设立围栏等硬隔离,设立警示牌,有效阻止建筑垃圾的倾倒。全县12条河流加上大小支流,约280公里,全部设立围网等硬隔离,不太现实。我们已在每条河流的主要河段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警示牌及隔离网。
2、划定建筑垃圾倾倒点或处理点,疏堵结合。监管部门督查的同时做好保护河湖环境的有效宣传,与基层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河道环境。划定建筑垃圾倾倒点或处理点,不在水利部门范围内,我们会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作为河道监管部门,县水利局及乡镇,每年都会印发河湖保护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县乡村三级河长定期会对相关的责任河流进行巡河,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强化整改。今年已累计整改问题500余处。
3、增加河道整治费用。目前的护河员费用,仅够日常白色垃圾的日常保洁。建筑垃圾等其他大型垃圾的整治费用较高,基层苦不堪言。日常河道垃圾的清理整治主要由各乡镇负责。对于整治河道垃圾产生的费用建议县财政加大这方面的支持力度。
谢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
长子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