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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035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0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审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审计局机构概况 | |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 发布日期:2026-01-06 |
长子县审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秘、档案、印鉴、接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资产管理、财务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监督员。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管理和制定全县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负责机关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指导组织全局审计统计工作。督查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督查审计工作纪律和行政效能情况,督查股室有关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二、法规股(经贸股)。承担审计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指南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业务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业务股室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审计县国有金融机构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县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三、财政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及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收入执行、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工作机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中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资源环保审计股)。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七、县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含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总审计师1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含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1名)。
八、县审计局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九、本规定由中共长子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