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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4969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0-12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审计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2020年度长子县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0-12 |
——2021年8月18日在长子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索志刚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我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长治市审计局关于全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高质量推进预算执行审计基础上,强化对重大政策落实、重要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于2021年3月1日至6月10日派出审计组,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县民政局、卫体局等6个预算单位和27个延伸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力求审慎客观反映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经济体检功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审计中在全面掌握本级2020年财政收支总体规模基础上,结合税收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审计预算收入应征未征、应缴未缴、预算下达拨付不到位、资金滞留闲置等问题,督促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着力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审计工作。审计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民生审计,以资金管理使用为切入点,将农业、民政、教育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部门列入重点审计对象,检查与资金紧密相关的政策落实、制度执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着力推动整改提升审计成效。截至2020年底,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19类问题共计106176.14万元进行了整改,其中:征收应缴预算收入20880.50万元,占应缴未缴预算总数的99%;已下拨滞留财政资金14628.66万元,占滞留资金总数的89%;清缴历年欠征4915万元,占应征未征总数的76%;收缴及上缴财政闲置款118.16万元,移送主管部门纪检组案件2起并已结案。
审计结果表明:全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财政政策落实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经济运行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度长子县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入完成1594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2632万元,动用上年结余收入97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34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收入总计为3081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2967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8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万元,年终结余3528万元,净结余为零。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力保障了本级财政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度长子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88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6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900万元,收入总计71918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71516万元,年终结余402万元,结余部分结转下年按规定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度长子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56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014万元,当年结余-2399万元,累计滚存结余3451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完成情况。
2020年度长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8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年终结余805万元。
(五)“六费”变动情况。
2020年度全县“六费”支出共3651.13万元,比上年减少1548.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0.40万元比上年减少221.89万元,下降37.46%;公务接待费157.75万元比上年减少162.23万元,下降50.70%;会议费144.39万元比上年减少353.13万元,下降70.98%;培训费642.02万元比上年减少94.09万元,下降12.78%;维修费2336.57万元比上年减少716.71万元,下降23.47%。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的规定,但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财政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共查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财政绩效评价等六个方面17个问题,违规金额共18398.56万元。
1.预算编制方面
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调整规模较大。如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年初预算34815万元,调整预算数55921万元,预算调整比率60.62%;水利支出年初预算2851万元,调整预算数6237万元,预算调整比率118.77%。
财政为部分单位安排预算不合理。如财政在文旅中心上年结转较多、连续两年执行率较低情况下,仍为其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并且将已收回的以前年度专项资金于2020年继续为文旅中心作预算安排,截至2020年底该专项资金仍有较大结余。
2.预算收入方面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652.83 万元。一是财政非税专户存放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90.51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植被恢复费等16个非税收入项目337.19万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10个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56.90万元,交警队、应急管理局等12个单位罚没收入177.60万元,4个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0.43万元,盘活各单位退款和无主账户资金8.39万元。二是财政局应缴未缴基本账户结余资金23.49万元。三是应缴未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利息38.83万元。
长期未清理往来款项3419.63万元。截至2020年底,财政长期未清理往来款项3419.63万元,其中:预算内应收化工公司、凌志达煤业公司等13个单位1885.40万元,非税收入专户应收担保公司、华晟荣矿业等32个单位1564.23万元,单位往来资金专户应收弘盖科技公司3万元。
政府股权投资收益清算不及时。截至2020年底,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收三个参股公司2018年底账面累计股利余额8434.90万元(已于2021年3月全部上缴财政)。2019年度国有股股利尚未分配,尚未入账。
截留财政收入20万元。县国资公司收到山西华晟荣煤矿有限公司国有股利200万元,上缴财政180万元,剩余20万元直接记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虚增财政收入300万元。县财政2020年12月底将未取得土地确认书的一宗土地保证金300万元缴入国库。
3.预算支出方面
未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资金3922.56万元。截至2020年底,县财政预算未将乡村振兴专项款、彩票公益金资助款等49项上级专项指标3922.56万元分解下达至项目单位。
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如农业农村局结余2020年度10项专项资金2612.05万元,支付率32.44%;公安局结余2020年度10项专项资金584.85万元,支付率36.91%。
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540万元。2020年财政预算未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定范围使用资金540万元。
4.财政绩效评价方面
部分项目单位未完成绩效目标自评价。截至2020年底,全县132个项目,有13个项目未完成2019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16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有6个项目既未申报绩效目标、也未进行绩效自评价。
预算安排与绩效申报相脱离。经抽查发现,2020年财政在住建局、教育局等6个部门年初未进行绩效目标申请的情况下,为北环路道路工程、鹿谷小学建设等16个项目安排预算。
5.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土地出让金核算不规范。2020年县财政局邮储和农商行两个非税收入专户中收土地出让金61562.77万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库。
闲置财政资金394.47万元。截至2020年底,四个财政专户结余以前年度项目资金394.47万元。
滞留惠民惠农资金34.41万元。截至2020年底,长子县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账户结余农业农村局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教科局原民办代理教师教龄补贴等8个项目资金34.41万元。
6.财政政策落实方面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7011.81万元。县财政局社保专户存放被征地农民社保金7011.81万元,未分配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未纳入社保专户管理2102.85万元。2020年县财政局单位往来专户暂存已获批的征地项目保证金2102.85万元,未纳入社保专户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6个预算单位和27个延伸单位的审计,共查出14类问题,违规金额共17072.79万元:
1.应缴未缴收入3.56万元。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应缴未缴行政性收费3.56万元。
2.滞留财政资金5044.11万元。涉及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三个单位。
3.挪用财政资金18.14万元。涉及水利局、防汛抗旱服务队等三个单位。
4.闲置财政资金307.65万元。涉及水利局、13个乡镇敬老院和2个民政工作服务中心。
5.长期未清理往来款项2955.64万元。涉及农业农村局、卫体局等四个单位。
6.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问题630.49万元。涉及应急局、卫体局等四个单位。
7.配套资金不到位1956.85万元。涉及民政局老年荣军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养老楼、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等三个项目。
8.虚报冒领22.23万元。即县华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虚假资料套取财政项目资金20万元,南陈镇、石哲镇所辖村虚报申村污水处理厂占地补偿款2.23万元。
9.重复列支或超范围列支4.92万元。即民政局和南漳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两个单位。
10.违规收费213.52万元。即应急局和卫体局两个单位。
11.账表不一致2073.54万元。即卫体局和水利局两个单位。
12.资产不实2728.79万元。涉及农业农村局、卫体局等三个单位。
13.超限额使用现金14万元。即农业农村局延伸审计发现,县信愿禅耕种植专业合作社超限额使用现金14万元。
14.财务核算不规范1099.35万元。涉及水利局、卫体局等三个单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2021年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我局精心筹划、科学组织,截至目前对我县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直达资金分配管理和拨付使用情况,未发现问题,整体运行良好;同时审计了就业补助和失业保险的资金分配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县人社局积极开展培训就业、减负稳岗等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
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统筹,县审计局配合,抽派12人组成2个审计小组对长子县本级税务局及长治市税务一分局进行审计。促进了深化税制改革、推动税务部门依法履职,提高了税收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2.其他专项工作
一是抽派3人次,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二是根据县政府安排,抽派2人对县煤矿企业进行煤炭专项核查;三是抽派4人配合市县纪委参加巡查工作。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8份、下达审计决定7份,提出了审计建议。下一步,县审计机关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管理,增强科学理财意识。
财政部门要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标准和范围执行。并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强化财务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针对我县大多数财务人员半路出家、参差不齐的现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考核,使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及时、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同时,财务人员要充分发挥“大管家”管理职能,增强责任心,敢于提建议、说真话,正确履行核算与管理的职责。各单位要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排查各种财务活动中的风险点,重点防范和监督,特别是有基层站所的大单位可设立内审机构。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牵头组织和业务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自评抽查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完善评价工作规程,提高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报送人大、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信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全方位监督。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纠正不合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构建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强化被审计单位履行整改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勇于担当、求真务实,促进审计成效稳步提升,为我县转型出雏形的开局起步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