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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901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6-06
发文机关长子县审计局 主题词
标题审计组纪律公示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06-0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工作安排,长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 5   23 日开始,对长子县中小企业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彦奇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调查)。审计(审计调查)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

举报电话:0355-8333166 0355-8322227

审计(审计调查)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