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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110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8-15
发文机关长子县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永济市司法局来丹朱司法所参观学习 “一县一所一标杆”工作
主题分类司法 发布日期2025-08-15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永济市司法局来丹朱司法所参观学习

一县一所一标杆”工作


为深入推进“一县一所一标杆”工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811,永济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所长及人促股相关人员前往长子县司法局丹朱司法所就“一县一所一标杆”工作展开学习交流。

到达丹朱司法所后,丹朱司法所所长程慧芳对永济市司法局交流团表示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丹朱司法所的基本情况以及在“一县一所一标杆”创建工作中的整体思路和成果。

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交流团详细了解了坐班律师的工作制度和流程。每周二都有专业律师为群众提供服务律师的职责不仅包括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还深度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

在随后的交流中,双方围绕坐班律师参与调解活动的具体做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深入交流。丹朱司法所分享了他们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系列经验。例如,对于一些复杂的纠纷,坐班律师会联合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入手进行调解。在处理涉及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常见案件时,坐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

永济市司法局交流团成员认真聆听,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看法。大家纷纷表示丹朱司法所坐班律师参与调解活动的模式成熟、效果显著,很多做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永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贾奇斌表示,此次学习交流收获颇丰,回去后将认真梳理总结丹朱司法所的经验,结合永济市实际情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坐班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提高永济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不仅增进了两地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为永济市司法局在“一县一所一标杆”建设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思路,助力永济市司法行政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