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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053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25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4期)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4-11-25 |
本期公布13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保健食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十九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样品131批次。
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1.辣椒1批次,长子县大堡头芳芳便民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超标,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山药1批次,长子县大堡头芳芳便民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检出值为1.35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甜椒1批次,长子县刘卫蔬菜烟酒水产门市部销售的甜椒,噻虫胺超标,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辣椒1批次,长子县佳品便利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超标,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大葱1批次,长子县佳品便利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超标,检出值为0.99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辣椒1批次,长子县乐凡烟酒副食店销售的辣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检出值为0.06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大葱1批次,长子县乐凡烟酒副食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超标,检出值为0.95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必维信诺(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31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5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
2.保健食品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肌醇、菌落总数、赖氨酸、铅(以Pb计)、沙门氏菌、维生素B12、维生素B6、烟酰胺。
3.餐饮食品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4.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5.豆制品7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大肠菌群、蛋白质、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碱性嫩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柠檬黄、铅(以Pb计)、日落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6.方便食品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
7.蜂产品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胺氰菊酯、果糖和葡萄糖、甲硝唑、菌落总数、氯霉素、霉菌计数、诺氟沙星、培氟沙星、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嗜渗酵母计数、双甲脒、氧氟沙星、蔗糖。
8.糕点2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总数、霉菌、沙门氏菌、酸价(以脂肪计)(KOH)。
9.罐头7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无机砷(以As计)。
10.酒类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甲醛、酒精度、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11.粮食加工品8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无机砷(以As计)、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
12.肉制品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金黄色葡萄球菌、铅(以Pb计)、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总砷(以As计)。
13.乳制品2批次,抽检项目包括丙二醇、蛋白质、非脂乳固体、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酸度、脂肪。
14.食糖2批次,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干燥失重、螨、总糖分。
1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并[a]芘、过氧化值、铅(以Pb计)、溶剂残留量、酸价(KOH)、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16.蔬菜制品2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
17.糖果制品1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菌落总数、霉菌、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18.调味品2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铵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大肠菌群、二氧化硫残留量、谷氨酸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菌落总数、可待因、吗啡、那可丁、铅(以Pb计)、全氮(以氮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酸价(以脂肪计)(KOH)、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罂粟碱、总酸(以乙酸计)。
19.饮料10批次,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茶多酚、大肠菌群、电导率、镉(以Cd计)、耗氧量(以O2计)、酵母、菌落总数、咖啡因、霉菌、铅(以Pb计)、三氯甲烷、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铜绿假单胞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溴酸盐、亚硝酸盐(以NO2ˉ计)、余氯(游离氯)、展青霉素、总砷(以As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科室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茄果类蔬菜(茄子、黄秋葵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食用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刺激皮肤、胃肠道,出现恶心呕吐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在山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残留量超标原因可能是为了改善品质,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噻虫胺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虫害。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0.05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噻虫嗪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葱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附件:1.2024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pdf
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