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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48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07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药品购买消费提示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2024-08-0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药品作为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既有治疗作用,也有副作用和不良反应,为了购药用药安全,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购药渠道要正规。

一定要选择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购买。

二、购买药品要谨慎。

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执业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等。

三、选择药品要仔细。

1.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以向店内的执业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2.购买处方药时,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处方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出售处方药。

3.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等相关情况,在药店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指导下选购,服用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4.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药品。

四、相关凭证要留存。

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如购药小票或发票及所购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实物,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