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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80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5-12-09 |
尊敬的李秀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防范涉老传销”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切实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长子县委、县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部署,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长子的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打传规直工作。
一、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列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日程,建立打传联络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监管,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目前全县打传已经形成完整网格化管理,并与全县所有社区(村)均签订了责任书。打传联络员平台通过微信群已经建立并覆盖全县所有村。
二、加强与社区(村)、学校、企业的联系与配合,共同宣传国家有关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对老年人、妇女、待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横幅、标语、图片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今年共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13幅,展台讲解2次。我局特意设计定制了一批印有反传销标语的围裙,在各次活动中宣传发放。
四、向社会公开打击传销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工作人员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及时将案件转办或交办相关职能单位。
五、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根据县纪委及市局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价格检查:对全县原14家养老服务机构、106家药店、10家超市、2家直营保健品店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强制消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能够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但仍有1家机构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2、加强养老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监管:对全县原14家养老服务机构的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等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106家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涉老药品保健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是否规范。共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食堂13家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8处、药品管理问题3处,均已责令整改到位。
3、查处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行为:加大对养老保健品、理疗器械等产品广告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对2家直营保健品店、2家其他涉老经营店,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保健品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共监测宣传资料3条次。
4、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制定相关制度8个,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总之,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市场监管水平,为全县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