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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80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5-12-09 |
尊敬的韩帅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职业打假人”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处理消费投诉举报,是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能,也是执法办案的线索来源之一。投诉举报处置不当,极易产生行政复议及诉讼等履职风险。下面结合本局工作实践予以回复。
职业打假人的行为目的是职业索赔,将会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两年来,我局收到的1000多件投诉举报,近80%都是恶意投诉举报。大多数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标签等问题仍然多次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以获得惩罚性赔偿为目的提起投诉的;还有的对同类事项频繁提起投诉,投诉内容显著专业化、文本高度格式化。
针对职业打假行为,市监局高度重视,先核查事实、找到被投诉内容相关的主体,听取他们的意见,全面了解事实。违法事实存在,固定违法证据的立案处罚。全程保持客观和理性,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同类型、同主体、同时段的投诉举报反复出现,对投诉举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入档,确定投诉举报执法重点:重点人群、重点监管对象、热点敏感问题。
针对职业打假人员的职业索赔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级部门建议利用12315大平台归类处理职业索赔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阻止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和处置恶意投诉举报中职业索赔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