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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59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18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回复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4-12-1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李秀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食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我局一直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经过多次的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一、强化部署,严格治理

持续深入开展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山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违法违规主体,进一步遏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山寨”食品高发多发频发势头。

二、突出重点,排查隐患

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股所联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农村食品市场“大扫除”行动。将农村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突出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小作坊、小商店等重点区域;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方式,持续开展排查清查,倒追倒查生产源头,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抽样监测技术支撑手段。依托抽样检测和快速检测,开展农村地区食品抽检,加大对农村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农兽药残留检测等抽样监测力度,重点打击“两超一非”及其他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三、加强宣传,社会共治

(一)以提升群众整体素质为切入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牌等媒介和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现场培训等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与推广,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合法经营、安全消费。二是加强培养农村的卫生习惯,通过宣传教育督促,让干净卫生成为日常经营与消费的习惯。

(二)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

一是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杜绝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散装食品、食品加工行业。二是加大对农村小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频次,对有意或多次销售劣质、变质、过期食品的经营者从重处罚;三是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督促农村经营户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以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为目标,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新局面。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检举揭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食品安全人人维护、违法行为人人监督的工作局面。二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通过媒体曝光一批农村食品违法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形成严厉打击、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引导全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不断提升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礼


联 系 电 话:0355-8332114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