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10-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记录14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0-10-20 |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长子县范围内的商场、超市、蔬菜水果零售店等蔬菜水果生产销售主体开展蔬菜瓜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抽查人员抽样时,进行现场打样、封样。凡被确定的抽查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产品被视为不合格。抽查样品产地要明确,做到样品可追溯。按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经确认确属不合格的样品生产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将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此次对长子县富祥乐福商贸有限公司的鸡蛋、猪肉、鸡块、梨、桃、芒果、李子、猕猴桃、橙子、苹果、柿子、西红柿、油麦菜、结球甘蓝、西芹、黄瓜、小油菜、蘑菇、藕、茄子进行抽检,长子县抽检,检查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