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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3-10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长子县富祥乐福商贸有限公司(幸福123超市)化妆品企业的检查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1-03-10 |
2021年3月10日,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长子县麓谷大街庆丰新区9号楼的长子县富祥乐福商贸有限公司(幸福123超市)的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经检查,长子县富祥乐福商贸有限公司(幸福123超市)的化妆品经营单位所经营销售的均为国产普通化妆品,未经营销售特殊或进口化妆品。该企业所经营销售的国产化妆品,均进行了备案,不存在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经营销售的国产化妆品均由取得了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生产许可证号,且均在使用期限内;该企业也建立了进货台账。
但该企业未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及销售台账,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