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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5-27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南陈镇卫生院的检查 |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21-05-27 |
2021年5月27日,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南陈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检查。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检查药房资质中药供货商未“山西潞州中药村开发有限公司长治药品分公司,质量保证协议书无双方签字,且无签订有效期;2.温湿表记录不完整,温湿度表没有及时进行校对;3.部分中药饮片没有写正名、正字;4.西药区的标识标牌不够明确。
针对存在问题,长子县市场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南陈镇卫生院负责人对此次监督检查未提出异议,表示会积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