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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75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灶具安全专项检查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4-08-08 |
为保证燃气灶具质量安全,有效防范因不合格燃气灶具引发的安全事故,长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在售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经营主体进货来源是否可靠、产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3C”认证标志、标识标志是否齐全、是否有点火装置及熄火保护装置等。同时,要求经营者坚决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把好进货关,自觉抵制未经认证和标识标注不规范的燃气灶具流入市场,确保所售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来历不明、“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以及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