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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202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0-17
发文机关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县规范转供电主体行为告诫会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3-10-1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有效纠正乱加价违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长子县市场局联合县发改局、县电力公司召开了长子县物业公司规范转供电行为告诫会,长子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索焘、县市场局、县发改局、县电力公司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全县27家物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长子县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高正君针对当前居民用电、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进行了说明,并就阶梯电价、峰谷时段等用电政策进行了解读。

随后,长子县发改局价管股股长常先军对转供电主体收取电价行为进行了告诫,要求转供电主体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各类服务费用,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违规收取费用。

长子市场局价格股股长潘澎传达了《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有关法律规定及政策依据作了详细解读。


最后,长子市场综合执法队副队长索焘强调,各物业转供电主体要充分认识转供电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做到明码标价,不给居民以及市场主体带来其他负担。同时,相关部门会开展联合实地检查,对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的,将依法给予处罚,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依法查处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会后,要求各物业公司签订了《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承诺书》,进一步提升转供电主体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