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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3261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12-29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回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5-12-29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范梦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设置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招聘年龄政策适配情况

近年来,国家持续优化招聘年龄限制,为各类群体就业创造更宽松条件。202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已明确将报考年龄上限由35岁放宽至38岁,应届硕士、博士可放宽至43岁。这一调整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更多群体提供了报考机会。未来省考及事业单位招聘年龄政策,将参照国考调整方向同步研究推进。若相关政策正式出台,我县将严格遵照执行,在后续公考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同步落实放宽后的年龄要求

二、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组织主体及信息发布机制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自2025年起,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调整为由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具体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考试等核心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招聘流程,提升了招聘工作的公平性和规范性。我县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及时传达省级招聘政策及信息,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准确、及时获取招聘信息,顺利参与报考。

三、关于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计划上报流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申报工作要求,每年年初,各用人单位需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及人员配置情况,上报本年度招聘人员要求及计划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在收到用人单位上报的招聘计划后,会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招聘计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然后逐级上报。

针对定向招聘残疾人的需求,下一步,我部门将持续关注公考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动态,积极落实各项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加强与用人单位、残疾人的沟通对接,不断优化招聘服务,为残疾人参与公考及事业单位招聘创造更加公平、便捷的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   

人:陈若鹏

话:0355-5668600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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