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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260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2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回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2-29 |
尊敬的胡向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学生考取大学财政补贴及加强本土人才留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县域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保障其就业创业质量是稳就业、惠民生的关键举措。县人社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精准对接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
目前我县针对高校毕业生发布不限于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等补贴政策,充分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县创业、就业。部分政策如下:
1.一次性创业补贴:针对离校5年内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每带动就业1人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2.一次性求职补贴:聚焦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精准缓解求职过程中的压力。
3.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引导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今年12月31日前新招用2025届高校毕业生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4.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对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县域内租赁经营场地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为初创项目减负增效。
5.创业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实行个人最高30万,利息减半政策,每期最长3年,可享受不超过3期。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持续细化政策措施,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协同,以更精准的补贴、更优质的服务、更广阔的平台,助力大学生在县域实现就业创业梦想,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青春活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致礼
部门负责人: 高 扬
承 办 人:陈若鹏
联 系 电 话:0355-5668600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