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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3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回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6 |
尊敬的牛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长子县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一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县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并无编制,薪资待遇由县委、县政府确定。人社部门主要承担劳动合同备案、各项社保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缴费基数核定、退休审批、待遇发放等工作。
2024年我县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4113元,较2023年提高250元,相对增加了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五险”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 秦红霞
承 办 人:陈若鹏
联 系 电 话:0355-5668600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