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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3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16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回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1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牛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长子县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一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县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并无编制,薪资待遇由县委、县政府确定。人社部门主要承担劳动合同备案、各项社保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缴费基数核定、退休审批、待遇发放等工作。

2024年我县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4113元,较2023年提高250元,相对增加了森林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五险”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 秦红霞

承  办  人:陈若鹏

联 系 电 话:0355-5668600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