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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0284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0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第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1-09 |
尊敬的张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对我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按照上级人社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做好技能人才队伍的培训等相关工作。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育为卫生部门的职能,我人社部门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紧密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和探索,制定相应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秦红霞
承办人:郭亮
联系电话:0355-832236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