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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012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08 |
尊敬的韩小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县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2023年8月19日,县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通过了我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要求卫体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参保工作。人社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人员审核把关、业务指导、手续办理等工作,切实解决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
二、按照以上会议纪要精神,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卫体局做好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按照《长子县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乡村医生的合同签订、参保登记等手续的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秦红霞
承 办 人:赵峰
联系电话:0355-83293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