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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01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回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08 |
尊敬的牛志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公开招聘制度的补充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招聘是事关千家万户就业的大事,我县开展事业单位招聘严格执行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社厅每年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的文件精神,2023年共招聘147人入职卫生、教育、其他事业等单位,极大的缓解了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1.统招流程中岗位落空现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后,我县会在招聘开始前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中结合用人单位要求制定严格的招聘条件,比如学历、年龄、工作经验等,也规定了“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流动”的要求。即使我们为了预防空岗现象把递补一直持续到体检环节,但是每年仍有个别岗位考生在考察考核阶段放弃录用资格导致用人单位新人落空。作为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并没有出台违约金或者其他约束力强的制度的权限。
2.关于预留名额的问题。事业单位招聘前期会征集岗位,在发布招聘公告后为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岗位不能随意变动,不存在预留名额的可能性。
3.关于您反映的出台招生补充机制的问题,我们会逐级反映,争取省级人社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 秦红霞
承 办 人:常旭光
联 系 电 话:0355-832236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