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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621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11-17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省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回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11-1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李素芳代表:

您提出的乡村振兴必先振兴人才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关于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相结合问题。自2003年以来,按照长治市人事局、农业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及晋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县凡在农村生产第一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保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

农民技术人员的职称等级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和农民高级技师。评定农民技术职称要以工作实绩、技术水平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为主要依据。其中:评定农民技师要求能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评定农民高级技师要求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近几年,因农民申报评定职称的人数较少,该工作暂停开展,如有农民需要评审相关职称,可向县人社局、农业局相关科室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