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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7620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省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回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7 |
尊敬的李琦代表:
您提出的简化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意见》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县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统一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程序进行办理。单位推荐要实行三次公示制度,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填写《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个人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个人工作业绩材料,单位法人等级证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二维码证明等材料,不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如有乡镇企业人员需要晋升技术职称的,可于每年7月份左右向我县人社局事业科进行业务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