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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148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15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1-15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享受供养抚恤金待遇,申报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有效关系证明;

(3)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供养人为父母或配偶,无经济来源的,需本人做书面承诺,填写《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5)被供养人为在校学生的,需对学籍做书面承诺,填写《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6)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证明;

(7)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8)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属遗腹子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10)《长治市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抚恤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