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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缴费单位应当自行政审批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1.工伤保险变更申请;
2.《行政审批变更登记表》和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