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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933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05 |
政策名称
新招用人员岗前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
企业
申请条件
企业新吸纳五类人员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由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
执行标准
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或职工个人培训补贴
享受期限
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7〕 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
市、县级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