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5876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1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 | |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 发布日期:2023-12-01 |
政策名称
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
享受对象
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执行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享受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7〕 28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受理机构
市、县级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