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20-2070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2-20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 发布日期:2021-12-20 |
一、对象范围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人员。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见习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见习单位的领导、指导和管理。见习单位吸纳见习人员就业,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的,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三、申请条件
企业(单位)吸纳符合条件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四、申请材料
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材料应附: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毕业证复印件、企业(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企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证明材料、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五、办理流程
提供材料证明齐全,每三个月汇总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财政部门审批拨付。
六、办理时限
提供材料证明齐全,每三个月汇总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财政部门审批拨付。
七、办理地点
长子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6号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场告知
九、咨询电话
0355-858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