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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028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05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一次性创业补贴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6-01-05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政策名称

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周年以上的毕业学年和毕业5 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三、执行标准

根据带动就业人数(含创业者本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四、享受期限

一次性申领

五、政策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5〕1号)

六、受理机构

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咨询电话:0355-566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