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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411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01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南陈镇新鑫瓦厂欠薪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3-01 |
2023年3月1日,县人社局接到“国务院互联网督查”部转我省欠薪线索000044465号办理卡,当事人齐军反映2022年3月至7月份在长子县南陈镇新鑫瓦厂做装窑工,被拖欠24796元。
我县劳动监察综合执法队随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该当事人齐军于2022年3月至7月份在长子县南陈镇新鑫瓦厂做装窑工,被拖欠24796元。
我执法队于2023年2月10下达《关于齐军、王传胜反映案件相关情况告知书》,告知负责人限期为当事人解决欠薪问题。当事负责人于2023年3月1日通过银行转账,为齐军全额发放工资247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