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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5628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8-29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同昱回迁房欠薪检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8-29 |
张俊飞反映:2022年5月至7月经包工头张利东介绍在长子县同昱回迁房E区14、15、17号楼从事砌砖工作,被欠工资1.8万元。要求尽快解决工资问题。
县劳动监察执法队接到该办理卡后与当事人张俊飞取得联系,让其来我单位进行实地投诉,但张俊飞称在外地打工回不来。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多次与张俊飞联系,均未接通。 随后与该项目负责人联系让其来我大队解决欠薪问题,但都未来我单位解决。由于工地处于停工状态,多次未找到该工地相关负责人。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8月29日上午与长治市建筑总公司取得联系,让其通知该项目负责人来我大队解决欠薪问题。工作人员于8月29日上午在我单位办公室约谈了该项目的负责人马凯。据马凯陈述,由于甲方(长子县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资金不到位,造成了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
通过和该项目负责人马凯沟通,其马上向总公司汇报,争取在8月31日前解决张俊飞等人的工资问题。 县劳动监察执法队工作人员口头责令其按约定的时间解决欠薪问题,如果到期未解决,我单位将会下达《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