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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30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企业劳动用工加强监管建议的回复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11-30 |
针对企业劳动用工加强监管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我县在大力宣传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确保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首先企业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其次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第三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且严格执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单位将依法进行责令整改,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下面将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完善学习和工作制度,保证了劳动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直以来,劳动监察执法队始终坚持把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完善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政治学习和一次业务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每位监察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建立起一支高标准,高素质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目前我县已建立案件办理主办监察员制度和首问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到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使每位监察员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
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严厉查处各类拒不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中,人社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对我县在建企业进行了检查;同时人社部门也会同市监部门对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专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杜绝或者避免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快速办结投诉举报案件
我县劳动监察执法队在接到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21年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54户,涉及劳动者人数11034人;全年办结来人、来电以及各种渠道的上级转办案件共计95件次,分别通过立案、调处、现场解决等方式100%解决农民工欠薪,共为128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共计1962.959万元。
总之,为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管,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检查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受理投诉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等方式,确保了我县劳动力市场的和谐稳定,从根本上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