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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588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1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人社局仲裁院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人社局仲裁院审理工伤案件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3-11 |
1.开庭时间:2025年3月7日,长子县人社局仲裁院准时开庭。
2.参加人员:仲裁院专业工作人员;原告、被告及双方委托代理人。
3.具体内容:此次案件为姬某某、秦某某诉浙江中普矿业有限公司工伤纠纷。庭审中,申请人详细阐述工伤发生的具体细节,并呈交就医诊断证明、现场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明确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公司方就劳动关系、事故责任划分等方面发表不同意见,并出示相关证据。仲裁院工作人员把控全局,围绕争议焦点深入调查,确保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庭审公开透明、秩序井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