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10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02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5-12-02 |
尊敬的崔晓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崔家庄纯手工粉条厂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建议进行讨论,也多次与您取得联系。
经了解:该项目已进行变更,并与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联系申请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