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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5219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01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1-01 |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慧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更好利用抛荒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利用抛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对利用抛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二、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抛荒地的耕作条件推进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
三、加强科技支撑与服务,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投入,推广适合抛荒地种植的作物品种和高效种植技术。
致
礼
部门负责人:张慧杰
承 办 人:崔慧祺
联系电话:8322322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