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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809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1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设施蔬菜项目)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日期:2025-07-16 |
长子县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设施蔬菜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申报项目。
一、总体目标
以推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促进我县设施蔬菜(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区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正常生产经营并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要求:一定的设施蔬菜(食用菌)生产基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齐全,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
2.积极进行生产示范园,生产标准化、装备机械化和管理数学化的投入。
3.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
4、承担县级以上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等试验示范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5、拖欠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农民工工资等至今未支付的以及造成农民上访的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不予支持。
三、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创建省级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区2个。在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配备环境数据采集控制和生产状态监测等设备、可视化管理和产品溯源等系统,配套水肥一体化以及小型园艺机械等农机装备。
四、补助标准
省级标准化设施蔬菜生产示范园2个,每个补助5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验收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填报《长子县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设施蔬菜项目)申报表》等申报材料,报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专家组实地评审后确定项目拟扶持经营主体,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项目全部完成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实地验收后按程序拨付扶持资金。
(二)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长子县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设施蔬菜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其他印证材料。
(三)验收资料
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卡;建设合同、费用发票、审计报告;园区(基地)建设的图片资料。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经乡镇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7月2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逾期将不予受理。本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zzxzzyk@163.com。
联系人:石岩旭 电话:18636571037
附件:
长子县2025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设施蔬菜项目)申报表.docx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