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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016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3年设施大棚复核面积与申报不符的公示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4-23 |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解决2023年设施大棚复核面积与
申报不符的公示
2024年我局对2023年新建设施大棚面积复核时,发现南漳镇东王内村裴康康新建的大棚出现复核面积与申报不符,申报面积大于复核面积,造成补贴金额较应发金额多。
发现问题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联系乡镇、村委,并于裴康康本人一起对他的大棚用米尺进行了重新测量,测量结果棚内面积:11.12亩。因原申报面积为12.16亩,原申报面积较复测面积大了1.04亩,造成多发了补贴金额3.12万元。我局已于2024年6月5日下函,追回多发的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