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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2809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14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开展“禁渔期”宣传工作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4-06-14 |
开展“禁渔期”宣传工作
2024年6月12日,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来到山水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禁渔期”宣传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通过张贴禁渔期通告、发放禁渔期传单,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养殖主体知晓我县漳河的干、支流河段,以及干、支流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实行每年5月16日至7月31日的禁渔期制度,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广大群众表示不会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垂钓。
希望通过这次禁渔期宣传活动,可以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我县禁渔期,严格实行禁渔期制度,以保护我县水域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