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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00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丹朱镇丹康社区养老幸福工程遴选第三方运营机构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6-17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推进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养老环境和服务质量,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遴选丹朱镇丹康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第三方运营机构,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子县丹朱镇丹康社区养老幸福工程,位于长子县北大街(同福村委办公楼后),总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设有休息室、娱乐室、厨房、餐厅、会议室等多功能场所,能够进一步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日常需求,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二、遴选要求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第三方专业机构应选择依法注册运营养老服务两年以上,且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的专业机构。
2.配备满足服务和运营需要的管理和服务专业团队。
(二)其他要求
1.遴选成功后,成交方需要缴纳运营保证金,并承担室内设施设备的购置。
2.在自主运营的同时,要保证幸福工程的公益性、普惠性和示范性,并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奖励政策。
3.幸福工程场所供第三方无偿使用,水、电、暖等费用自行承担。
三、运营原则
(一)经营范围仅限于养老服务业务(老年人用餐、日间照料服务、康复、保健、娱乐等)。不得改变经营性质,从事与养老无关的业务。
(二)优先为丹康社区、同福村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收费标准按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统一原则合理确定,并在双方合同中进一步约定。价格变动应提前告知老年人,不得强制收费。并遵循微利经营、服务社区、惠及大众的经营原则。
(四)县民政局原则上不干预第三方运营主体的正常经营,但运营主体必须服从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公安、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等综合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请具备以上条件及要求、有意参加本次遴选的社会主体,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6:00前将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836156269@qq.com,逾期不接收补报。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1.企业简要情况介绍(简介后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4.企业信用报告,企业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料审核。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三)组织评审。由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出运营主体。
(四)签约合作。择优选出的社会主体将成为丹朱镇丹康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的运营方,与长子县民政局签订为期三年的运营协议。
咨询电话:0355—8331161
长子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