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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子民发〔2021〕43号 | 发文时间:2021-11-15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推进和完善我县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保障机制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1-11-16 |
各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老年人养老工作,使得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心、幸福的度过晚年生活,我局特制定了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保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居家养老
(一)政策支持。在居家养老方面要积极运用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进一步将政策用好、用活,使得居家养老能够有序推进。
(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资金支持,并协调本县财政做好配套,使得有关居家养老的项目能够真正落地开花。
(三)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关于集中供养
(一)抓好现有养老机构建设。在日常工作中,督促乡镇敬老院加强日常管理和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二)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目前,我县新建第一养老院与大堡头镇敬老院皆已完成“公建民营”合同签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的托管运营。此外,丹朱镇敬老院也在积极筹划和推进公建民营,提升养老服务品质。以点带面,让更多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能够投入到养老事业中来,提升我县养老事业整体水平。
(三)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从事养老事业,让更多符合资质的民办机构加入进来,提升我县养老事业总体供给能力。
通过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不断完善我县的养老模式,提升全县养老规模和服务水平。在现有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学习和引进兄弟县市及全国的养老服务模式,丰富我县居家养老和集中供养的方式和机制,为全县养老事业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长子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