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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05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02 |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12-02 |
尊敬的苏慧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80岁高龄老人津贴现状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实施方案》(长民发〔2024〕4号)文件,发放对象:具有长治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年龄以公安部门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确定对象: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全面摸排高龄老年人数量,做好与户籍人口数据比对核查工作,摸清发放对象人数,并填写高龄老年人津贴申领表。
今年3月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晋民函〔2025〕22号)文件通知,今年起高龄津贴、失能补贴、养老机构系列补助项目将开启线上平台申报审批,高龄津贴和失能补贴将首先在阳泉市试点,完善问题后全省推开,到时候会另行通知并组织技术培训。
高龄津贴首次申报人员,需进行线上信息登记,填报信息自动核验无误后纳入发放名单,并按月进行线上生存情况认证。在发人员免申即享,按月进行线上生存情况认证(已开通认证短信通知并附链接)。失能、失智、失独等特殊老年人可以委托亲友代办或进行线下申请。
系统已与公安部门户籍数据、人社部门参保数据和财政部门一卡通发放数据实现共享,自动核验符合津贴条件的人员,每月生成发放名单。对于生存情况认证异常的名单或线下申报人员,乡镇/街道(村)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对属地申报津贴人员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推送至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生成发放名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尽早实现线上办理,确保高龄老年补贴应享尽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长子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