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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6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16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16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秦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公墓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21年开始,在省市及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县委、县政府也相继出台《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试行办法》和《惠民礼葬免费服务实施方案》,助推我县殡葬改革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一)殡仪馆建成并投入运营:县殡仪馆位于常张乡东壁村李家峪,占地面积50余亩,建筑面积4800余平方米,2021年10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8月竣工并完成验收,11月6日投入试运行,殡葬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具备遗体接运、火化、冷藏、骨灰安放(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功能。

(二)县乡公益性公墓加快建设。我县公墓实行“1+9”模式,即1个县级公益性公墓,含城市人口和丹朱镇、鲍店镇、南漳镇、宋村镇4个乡镇一体化建设和9个乡镇(中心)公益性公墓,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1.一个县级公益性公墓。项目位于殡仪馆东两侧,共占79.047亩,设计墓穴6043个、骨灰格位9000余个。目前,工程建设进入扫尾阶段,预计年底投入运营。

2.九个乡镇公益性公墓。目前,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加快推进,大堡头镇、色头镇、石哲镇、常张乡、碾张乡、横水服务中心完成部分墓穴建设,具备运营条件。慈林镇、南陈镇、王峪服务中心也在抓紧施工中,于2025年年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划定188个村级集中安葬点。全县划定188个村级集中安葬点,实行节地遗体安葬,双穴面积限于6平方以内,墓穴成排成行,缩小间距,进行深埋,严格控制在安葬点以外散埋乱葬。

殡葬基础设施的完善,由点及面,由城市到农村,逐步完成从集中安葬点节地安葬到火化后入县乡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的过渡。

二、制定惠民礼葬免费服务政策

(一)扩大殡葬免费服务范围。2024年3月份,县政府制定出台了《长子县关于推进惠民礼葬免费服务的实施方案》,实施为期5年的免费殡葬服务政策,对长子户籍城乡居民及其配偶(行政企事业公职人员除外)去世的人员实行免费殡葬服务政策,免除逝者遗体运输费、冰棺使用费、火化费、守灵间使用费、告别厅使用费、骨灰盒费、存放费、公益性公墓墓穴和墓碑使用费、碑文刻制费等殡葬费用。

实施激励奖补政策

1.在五年实施期内的逝者,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按火化后入公墓安葬的顺序,一次性给予逝者家属第1-3名5000元奖励,第4-8名3000元奖励,之后的给予1000元奖励。

2.夫妻先逝方随新逝者火化后迁至县乡公益性公墓合葬的,逝者家属凭县乡公益性公墓安放证可领取奖励2000元(项目征迁除外)。

3.在规划建设用地和“三沿六区”范围内,三代以内(孙子女在世)坟墓搬迁到县乡公益性公墓的,一比一进行墓地置换,遗体火化后安葬,每穴补偿墓主家属5000元;三代及以上遗骨搬迁至县乡公益性公墓进行集中安葬的,每穴补偿3000元;对鼓励、引导群众有序推进殡葬改革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社会志愿者每月奖补1000元。

4.区域以外搬迁至县乡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的,对家属或从事劝导工作的红白理事会、社会志愿者,每穴奖励1000元。

激励奖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家属将散葬坟墓迁入县乡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以先辈集中安葬带动后人入公墓安葬,减少重点区域散葬坟墓存量,严格控制新增散葬坟墓数量。

三、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

县民政局及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大力宣传惠民礼葬免费服务政策,宣传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和文化,为全面深化我县殡葬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县殡葬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保障服务质量,落实奖补政策资金发放,为广大群众办好身后事,为人生的“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刘元元

联 系 电 话:3572991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