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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5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6 |
尊敬的江宇童、温路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助推养老服务提质升级,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补齐城市居家养老和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养老网络全覆盖,满足全县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二、多年来,我县积极谋划、着力完善县(第一养老院)、乡(13个乡镇敬老院)、村(41个日间照料中心)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为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13个乡镇敬老院中一半以上进行“公建民营”运行模式,以及3个民办养老机构均可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同时41个日间照料中心可以为村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日常用餐、娱乐休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同时,我们也将结合实际谋划部署,分时间、分阶段布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得广大农村老年人不离乡土、不改乡音,在家门口享受温馨、舒适的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三、作为民政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布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积极撬动各种类型的资源主体,投身于农村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一方面,充分发挥日间照料中心的作用,将照料中心与村/社区卫生室、志愿者服务队、爱心企业等主体充分联动,吸引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在传统服务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福祉。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养老机构的作用,鼓励一批养老机构在做好机构养老的同时积极开拓居家养老服务,由专业的工作人员上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温馨、舒适的养老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宋红义
联 系 电 话:8331161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