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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19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6 |
发文机关:长子县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6 |
尊敬的于志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现象仍存在,因婚致贫,因婚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高价彩礼一直以来是困扰社会的问题,不仅令家庭负担沉重,也容易引发矛盾和不和谐的家庭关系。为了有效整治这一问题,我们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变人们的观念和习惯,促进社会风气的正常发展。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加大对这一法条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借婚姻索取高额彩礼是违法行为。同时,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二、倡导文明新风,抵制婚嫁陋习
通过举办集体婚礼、简约婚礼等形式,引导群众转变婚嫁观念,抵制高价彩礼和大操大办等陋习。将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向婚姻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婚前教育和夫妻矛盾调适,提高当事人维护婚姻家庭的综合能力和法律意识,从而减少因高额彩礼引发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
四、建立多渠道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设立专门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或机构,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解决因高价彩礼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综上所述,解决高价彩礼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从而逐步改变传统的婚嫁观念,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弘扬文明婚嫁新风,抵制高价彩礼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倡导文明向上、内涵丰富、高雅的现代婚俗新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当文明新人,建幸福家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王振龙
承 办 人:冯蕾
联 系 电 话:8470882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